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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十五五’ 新型能源体系顶层布局⑬” | 以高质量国际合作提升全球能源治理影响力和引领力
来源: 能源中国客户端 作者: 胡明
编辑: 刘础琪 2026-08-03 14:37

以高质量国际合作提升全球能源治理影响力和引领力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书记 胡明

当前,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地缘冲突加剧能源安全不确定性,各国对深化能源合作、保障能源安全、加快绿色转型的需求更为迫切。《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精准研判形势,明确我国能源发展进入国际合作调整重塑期,将“构建立体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确立为核心任务,系统部署一系列务实举措,构筑了能源国际合作体系的四梁八柱,标志着我国正加快从全球能源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向主动引领者转变,为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广泛凝聚合作共识,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能源主场外交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汇聚全球绿色转型合力的重要平台。“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是能源领域首个由我国发起成立的政府间多边合作平台,聚焦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能源合作和绿色发展,伙伴关系网络覆盖六大洲,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成员国数量最多、活动最为丰富、成果最为务实的能源合作平台。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是我国围绕落实全球发展倡议、支持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重要清洁能源合作倡议,致力于汇聚各方资源,推动清洁能源投资、技术创新、项目合作和能力建设。两大平台定位各有侧重、功能相互支撑,共同服务于凝聚国际能源合作共识、拓展绿色发展合作空间、提升我国能源治理影响力和引领力。

《规划》指出,要高质量开展能源主场外交,建设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等合作平台。“十五五”时期,应统筹发挥两大平台作用,推动能源主场外交从活动组织向机制建设、项目落地和公共产品供给延伸。依托“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能源系统转型需求,研究构建能源系统转型指标评价体系,因国施策完善技术、政策、金融等组合工具箱,为相关国家能源绿色转型提供系统化、差异化、可落地的方案指引。依托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围绕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可及性提升、绿色投融资、技术标准对接、人才培训和能力建设等重点方向,打造一批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和“小而美”合作样板,推动清洁能源成为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两大平台协同发力,让各方在合作中找到契合自身需求的发展路径,推动中国理念、中国方案在务实合作中获得更多认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能源力量。

二、深化区域双边务实合作,筑牢互利共赢伙伴基础

区域和双边能源合作是我国深化能源国际合作、拓展共同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已经与10多个国家签署了可再生能源项目合作协议,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形成了覆盖政策沟通、项目开发、技术合作、能力建设等多层次合作格局。各国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能源需求各不相同,既为深化务实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也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互利共赢能源共同体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划》指出,要加强区域能源合作平台建设,发挥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阿盟、东盟、非盟、中东欧及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等区域平台作用。“十五五”时期,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托区域和双边合作机制深化务实合作。面向资源国,稳步拓展油气、关键矿产、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合作,促进资源开发、清洁能源项目和产业链协同发展;面向通道枢纽国,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跨境电力合作、油气管网、港口储运、先进能源装备贸易等领域合作,提升区域能源供应链稳定性和韧性;面向能源消费国和转型市场,围绕电网升级、新能源开发、储能配置、氢能利用、零碳园区等重点方向,打造一批能源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合作样板。通过区域合作和双边合作双轮驱动,推动能源合作从单一项目开发向规划协同、标准对接、规则互认和能力建设拓展,在平等互利中夯实共同利益基础,在务实合作中提升我国能源国际合作影响力。

三、积极参与多边机制合作,推动全球能源治理完善

多边框架是凝聚国际能源合作共识、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完善的重要渠道。当前地缘政治博弈日趋复杂,联合国、二十国集团、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等多边机制正在经历深刻变革,为完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带来了重要机遇。深度参与多边框架合作,既是我国履行大国责任、贡献全球公共产品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中国能源转型经验、中国技术标准、中国治理理念更好走向世界的重要途径。应坚持开放包容、务实合作、互利共赢,在多边机制中积极发出公正、理性、建设性的中国声音,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方向发展。

《规划》指出,要深度参与多边框架下的能源合作,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交流合作。“十五五”时期,应以多边机制为重要依托,围绕能源安全、绿色低碳转型、能源可及、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等重点议题,加强政策沟通、人才交流和联合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能源规则、标准和议程设置。依托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机制,推动绿电绿证、碳足迹核算、绿色金融、智能电网、氢能、储能等领域规则衔接和标准互认。通过多边合作推动中国理念转化为国际共识、中国实践转化为治理经验、中国方案转化为国际公共产品,不断提升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中的参与度、影响力和塑造力。

四、拓展可再生能源南南合作,携手迈向绿色共同繁荣

全球南方国家共同迈向现代化,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重大历史进程。中国作为全球南方国家的一员,始终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命运相连、发展相依,始终致力于推动全球南方发展振兴。绿色的发展底色是全球南方现代化进程中的共同追求,能源转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课题。当前,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能源需求增长较快、能源可及性不足、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技术短缺等现实挑战。近期的地缘冲突造成的能源危机引发数十个发展中国家启动能源应急响应,能源安全成为全球南方国家高度关注的优先方向。与此同时,南方国家也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广阔的发展潜力。“十五五”时期,全球清洁能源增长的重心将加速向全球南方国家转移,其必将成为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导力量。根据研究,2026-2030年,全球南方国家的新增电力需求将占全球总量的80%,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预计在15亿千瓦之上,远超发达国家。开展可再生能源领域南南合作,既是破解能源发展难题、提升绿色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

《规划》指出,开展可再生能源领域南南合作。“十五五”时期,应坚持需求导向、因地制宜、授人以渔,充分尊重全球南方国家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自主选择,依托我国在可再生能源开发、电网建设、储能配置、系统运行、装备制造等方面的产业优势和实践经验,为相关国家提供规划设计、系统集成、标准认证、运行管理、人才培训和能力建设等一体化支持。围绕能源可及性提升、清洁电力供应、绿色园区建设、分布式能源开发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可负担、可复制、可持续的南南合作示范项目。依托电力互联互通,扩大与周边国家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跨境电力交易、电网升级改造和系统安全运行等领域合作,促进区域清洁能源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务实合作,帮助全球南方国家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在务实合作中树立绿色发展合作典范,在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中彰显大国担当。

结语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迈进的关键窗口期,《规划》构建了层次分明、协同联动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能源对外工作的重点方向和实践路径。面对国际能源格局深刻调整的新形势,应充分发挥我国在产业、技术、市场、工程实践和合作平台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以更加主动有为的高质量国际合作,推动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中国标准在务实合作中得到更广泛认可,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普惠包容的方向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