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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编辑: 赵飞 2025-05-20 11:22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部分节选)

(2023 版)

国家能源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 录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点要求

 

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1.1.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检查周期为1),凡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1.1.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1.3  高处作业应穿工作服、防滑鞋,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并设专人监护。

高处作业人员配备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攀登自锁器、防坠器等应检验合格并符合要求;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安全带、安全绳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安全带应采取高挂低用的方式,安全带的使用长度应事前调整合适,必要时加缓冲器,避免在高空坠落防护范围内造成二次冲击或应力伤害。作业人员应随时检查安全带、安全绳是否拴牢,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拴在牢固的构件上,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上下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不得抛掷。

1.1.4  遇有阵风风力 6 级及以上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冰雪、霜冻、雨雾天气未采取防滑、防寒、防冻措施,禁止进行高处作业。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

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批准,并在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1.1.5  高处作业应设有防止作业人员失误、失踏或坐靠坠落的牢固作业立足面、防护栏、防护网、停歇区等。立足面应有足够面积,脚手板应满铺并有效固定。

1.1.6  施工或生产作业区的通道及各种孔、洞、井、沟、坑 口、平台等临边部位应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悬挂安全标志牌。

基坑(槽)临边应装设合格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安全标志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上下基坑必须设置专用斜道、梯道、扶梯、入坑踏步等攀登设施,作业人员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坐运土工具上下。

1.1.7  作业现场常设洞口应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或装设栏杆护板;临时洞口或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装设挡脚板,悬挂安全标志牌,夜间无照明或照明不足时应设红灯警示。

1.1.8  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作业平台应使用合格材质搭设。高处作业层应装有防护栏杆并搭设牢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严禁超载。

作业层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铺实、铺平,脚手板和脚手架应连接牢固。禁止使用单板或大于150mm 的探头板。作业层脚手板下必须采用足够强度的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不大于10m 必须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0mm时,必须采取封闭防护措施。

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如悬吊式脚手架、水电站的进水口处脚手架、调压井处脚手架等,应专门设计并经批准。

1.1.9  作业现场使用移动高处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保护栏杆、护脚板或其他保护设施,作业平台表面应防滑、支撑稳定,不得超载。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操作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造商的操作使用说明。工作平台升降作业时,必须设置醒目的作业警戒控制区,悬挂安全标志牌和风险告知牌,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1.1.10  高处作业应使用有防滑保护装置(如防滑套、挂钩等)的合格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 30cm ,并在距梯顶 1m 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工作时,梯腿和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 65 度至 75 度之间,梯子应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梯上有人时,禁止移动梯子。

1.1.11  作业现场使用的吊篮应检验合格,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配重以及可固定措施。操作人员应经专门培训。

禁止货运吊篮、索道载人。

吊篮的每个吊点处除工作钢丝绳外还应独立设置安全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防坠落装置。

1.1.12  线路施工作业,登杆塔前应对塔架、根部、基础、拉线、桩锚、地脚螺母(螺栓)等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登杆塔作业。

1.1.13  在轻质型材等强度不足的高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屋面光伏板等)上作业,必须搭设带安全护栏的临时通道,悬挂安全标志牌,在梁下张设安全平网或搭设安全防护设施。

严禁无有效防护措施在轻质型材上行走、作业。

1.1.14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需要悬空作业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上下通道,严禁攀爬钢筋骨架;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边柱和悬空梁等构件的钢筋时,必须设置合格作业平台;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严禁站在钢筋骨架上 或攀登骨架作业。

严禁未设置作业平台,进行高处绑扎柱钢筋作业、预应力张拉作业和开展临边高度 2m 及以上混凝土结构构件浇筑作业。

模板安装和拆卸时,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和防护措施。上下模板支撑架必须设置专用攀登通道,不得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钢结构安装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作业层未设置手扶水平安全绳、未搭设水平通道、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禁止作业。

严禁在未固定、无有效防护措施的物件以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1.1.15  在煤(粉、灰)仓或斗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坠器和全身式安全带,安全带上应挂有安全绳,安全绳另一端必须握在仓或斗外的监护人手中,且牢固地连接到外部固定物体上。

1.1.16  从事风电机组塔筒清洗、叶片维修等高处作业,必须在风机停机状态并将叶轮锁定、做好防止吊篮摆动等措施后进行,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独立安全绳、防坠器,安全绳应避免接触边缘锋利的构件,严禁对安全绳接长使用。工作地点 20m 直径范围内禁止人员停留和通行。

1.1.17  拆除工程必须事先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作业程序,并对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按照拆除程序进行作业,不得颠倒、漏项。

1.2  防止触电事故

1.2.1  凡从事电气操作、电气检修和维护的人员(统称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触电急救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单位批准。

1.2.2  电气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绝缘鞋(靴)、绝缘手套等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作业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穿绝缘鞋(靴),根据作业需要佩戴绝缘手套。

1.2.3  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操作杆、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等 必须经过定期试验合格,使用前必须检查安全工器具结构完整、性能良好,在检验有效期内。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器具和电气机具应定期检验合格,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按工器具类型在使用中佩戴绝缘手套、配备漏电保护器或隔离电源。

1.2.4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得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1.2.5  检修动力电源箱的支路开关都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检查和试验。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装设开关 或插座,并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到 机一闸一保护

对氢站、氨站、油区、危险化学品间、酸性蓄电池室(不含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室)等特殊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检修电源箱,并使用防爆插头。

1.2.6  在高压线路、设备及相关区域工作,根据不同的作业方式、地点,人体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相关要求。低压电气带电工作时,人体不得直接接触裸露的带电部位并保持对地绝缘。作业中应采取防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措施。

1.2.7  高压线路、设备停电检修时,应采取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措施,作业人员应在接地装置的保护范围内作业。禁止作业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遮栏(围栏)、标示牌。

低压线路、设备停电、验电后,无法实施接地措施时,可采取加锁、挂牌或绝缘遮蔽等措施,必要时派人看守。

带电作业主要采取等电位、中间电位、地电位三种方式。等电位作业时,作业人员须穿屏蔽服,与带电部位保持电位相同;中间电位和地电位作业时,作业人员需借用绝缘工器具对带电部位进行操作。

1.2.8  高压电气设备带电部位对地距离不满足设计标准时周边必须装设防护围栏,门应加锁,并挂好安全警示牌。围栏与带电部位最小间距应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要求。

1.2.9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雷电时禁止就地倒闸操作和登塔作业。发生雷雨天气后一小时内禁止靠近风力发电机组。

1.2.10  当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进入故障点 4m 以内,室外不得进入故障点 8m 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 构架应带绝缘手套。

当发觉有跨步电压时,应立即将双脚并在一起或用一条腿跳着离开接地故障点。

1.2.11  高压试验时,必须装设围栏,悬挂安全标示牌,并设专人看护,严禁 其他人员进入试验场地或接触被试验设备。试验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也应采取防范措施,并指派专人看守。试验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物上。禁止越过遮栏(围栏)。

1.2.12  因邻近带电设备或工作地段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带 电线路,导致检修设备(线路)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工作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

架空绝缘导线不得视为绝缘设备,在停电检修作业中,开断或接入绝缘导线前,应做好防感应电的安全措施。

1.2.13  电缆及电容器检修前应逐相充分放电,并可靠接地;试验后的电缆及电容器应充分放电。

1.2.14  在地下敷设电缆附近开挖土方时,严禁使用机械开挖。

1.2.15  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它电气设备。

1.2.16  在变电站户外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放倒后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变、配电站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 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1.2.17  在带电设备周围或上方进行安装或测量时,严禁使用钢卷尺或带有金属丝的测绳、皮尺,上下传递物件必须使用干燥的绝缘绳索。

1.2.18  有限空间移动照明应使用 36V  以下的电压,金属容器内、潮湿环境下应使用 12V 的安全电压。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1.2.19  严禁无票操作、擅自修改操作票、擅自解除高压电气设备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严禁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严禁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和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严禁误入带电间隔。

1.2.20    3~66kV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一次设备应能快速切除故障,从而降低人身触电风险。变电站 3~66kV 各段母线,因地制宜配置主动干预型消弧装置。

1.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3.1  进入生产现场人员必须掌握相关安全防护知识,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工作场所井、坑、孔、洞或沟道、缝隙等,应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装设踢脚板。建构筑物或设备设施上搁置物、悬挂物必须采取 防止脱落、掉落措施。

1.3.2  高处临边原则上不得堆、放物件,必须堆放时应采取防止物件掉落措施。在格栅式平台上堆、放小型物件时,应铺设木板或胶皮等,采取确保物件不掉落的措施。

高处场所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清理前应做好防止物件掉落的措施。

1.3.3  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物件掉落的防护措施,严禁两名及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攀爬直梯;使用工具袋时,应拴紧系牢;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子系牢物件后再传递,严禁上下抛掷物品。

上、下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栅或其它隔离设施。无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安全措施未落实,禁止立体交叉作业。

高处作业地点的下方应用围栏设置隔离区,人员进出通道口和通行道路上部应设置安全防护棚;无法设置隔离区的应设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人员不得在工作地点下面通行和逗留。

1.3.4  从事手工加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及安全防护知识,作业前应检查工器具安装牢固。

从事人工搬运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撬杠、滚杠、跳板等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及安全防护知识,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手套,穿好防砸鞋,必要时戴好披肩、垫肩、护目镜。

1.3.5  进入锅炉炉膛、尾部烟道、脱硫吸收塔、电除尘等设备内部进行工作前,应先清除上方可能掉落的焦、渣,并做好防止工作时上方落物的安全措施。

1.3.6 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有结冰现象且有掉落危险时,禁止人员靠近。登风机前,应确定无高处落物风险。禁止两人同时攀爬。随手携带工具人员应后上塔、 先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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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考核培训题库征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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